張天怡醫生
養和臨床腫瘤科專科醫生
子宮頸癌是在香港女性癌症中的第七位,在2015年有五百多宗新病例。雖然子宮頸普查計劃有助減少每年遞增的數字,可惜後期的子宮頸癌的死亡率仍然很高,而放射治療在後期的子宮頸癌當中則扮演著一個十分重要的角色。在第一期B(而腫瘤多於四厘米)、第二期B、第三期和部分第四期的病人當中,標準治療是採用綜合性盆腔電療配合每星期一次的順柏化療,再加上近距離放射治療,而治療時間不能多於八個星期。
放射治療的主要目標,是減少盆腔範圍潛在的復發風險,以及將確診的子宮頸腫瘤縮小並減少對附近組織的影響。一般放射治療歷時五個星期(25次),然後在縮小了的子宮頸腫瘤中作近距離放射治療(4次),最後在受影響的周邊淋巴的範圍加上更高劑量的電療,這方案能達到最佳的治療效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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